长子县教育局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子县教育局委托,对长子县教育局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子县教育局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ZC201509018
三、项目预算:¥6240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一包,不可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投标,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塔式服务器 | 台 | 5 |
2 | 学生机 | 台 | 135 |
3 | 交换机 | 台 | 5 |
4 | 机柜 | 个 | 5 |
5 | 稳压电源 | 台 | 5 |
6 | 插线板 | 个 | 140 |
7 | 计算机桌凳 | 套 | 140 |
8 | 集成辅材 | 套 | 7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长子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长子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所供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8、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9、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证书;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生产厂家合法的代理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书、企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近期完税证明、社保证明、长子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及发售时间:2015年9月6日-9月10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发售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子县教育局
地址:长子县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935526158
代理机构: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系人:韩春平
电话:0355-208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