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30.01.2015  12:23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额度也首次被分类明确,《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提取条件简化,不再需要提供发票、税票。此次《通知》提出,无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对骗提套取的职工,将取消一定时限内提取或申请贷款资格。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