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案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网5月29日讯(武文静 靳彦)昨天,备受关注的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国际线材有限公司和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可容纳二千余人的海鑫集团湖鑫岛室内体育馆召开。据了解,参会债权人共752家,计920人。该次债权人会议由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
在会议上,海鑫集团五公司管理人向债权人通报了《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告知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并由债权人选任海鑫集团五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表决《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此外,运城中院还依法指定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2014年11月12日,运城中院应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管理人聘请了全国一流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作为重整顾问,并在全国综合排名前二十的审计和评估机构中公开招募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审计和评估机构,以保证重整各项工作依法、高效、有序进行。
管理人及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后,发现海鑫集团五公司在人员、管理、业务、资产、债权债务、资金的占有与使用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为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于2015年3月7日向运城中院提交了合并重整书面申请。法院经召开听证会依法裁定海鑫集团五公司合并重整。该次债权人会议即是在海鑫集团五公司合并重整后召开。
会议的召开,表明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和审核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已进入尾声。下一步重整工作的重点是遴选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在继续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基础上,依法、有序推进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程序,尽快形成合法合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并能被各方接受的重整计划草案,以促进重整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