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精准扶贫需“融资”“融智”“融商”有效结合

03.12.2015  12:16

              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扶贫如何“对症下药”而非“大水漫灌”,是当下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的命题。专家指出,金融扶贫需要标本兼治,做到“融资”“融智”“融商”结合,增强扶贫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揽子解决生产销售各环节问题

  甘肃静宁县吴庙村的吴全全承包了5亩苹果园,与以前费尽心思找销路不同,今年他的4万斤苹果还挂在枝头,就被外地经销商订购一空,价格还比往年高。给吴全全带来便利的是农行甘肃分行搭建的“融商”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农民可以发布自家农产品的销售信息,买家发布需求信息,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同时,针对农民少信息、缺技能等问题,这个平台还提供“融智”服务,国家“三农”政策、种植养殖技术、基础金融知识等一应俱全,并提供专家在线咨询、留言请教等服务。“以前都是自己摸索着种苹果,咨询了专家才知道何时施肥、何时剪枝才能保证好产量。”吴全全说。

  “让农民能贷到款,还要会用贷款、能还上贷款。从产前的资金,到产中的技术指导,再到产后的销售,我们要一揽子解决掉农民生产各个环节的难题。否则只给资金,解决不了后续问题。”农行甘肃分行行长韩国强表示。

  央行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贫困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3.2个百分点。尽管贫困地区信贷扶植力度不断增强,但缺少技术培训、信息引导、农产品销售难等仍是不少农民脱贫致富的瓶颈。

  着力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农业银行的探索是近年来我国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的一个缩影。邮储银行与农业部科教司开展合作,对农民进行生产技能和金融知识培训,针对培训合格的职业农民发放“智农贷”;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辖内42个贫困县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贫困农户对金融工具的运用能力……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由于在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与财政等其他扶贫开发方式相比,金融扶贫立足于开发式扶贫,坚持可持续性原则,既讲资金投入又讲风险防控,着力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年年扶年年贫”是困扰扶贫攻坚的大难题。“在长期的金融扶贫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贫困地区要真正脱贫,需要有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的扶贫很难保证不返贫。因此,金融扶贫要找准目标,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王信说。

  王信表示,要依托贫困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密切关注产业发展规划和扶贫开发进程。比如积极支持赣南优势矿产业发展,促进稀土、钨等稀有金属产业整合、精深加工,大力支持赣南脐橙、油茶等特色农、林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

  “在资金支持的同时,也要做好对产业发展预期的研判,从金融角度提出建议,协助地方政府优化规划,规避发展风险。”王信说。

  政策配套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众所周知,对贫困农户发放贷款,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如何建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是推动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

  “金融产业扶贫如果不能更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就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湖南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李勤建议,提高产业扶贫贷款贴息水平,扩充产业扶贫风险补偿资金,扩大金融产业扶贫的政策效应,同时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让贫困农户想创业、敢创业,“想贷款”“敢贷款”。

  从长效机制上看,优化信用环境是必经之路。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曲家文建议,地方政府应积极塑造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对不良资产清收和信贷保全给予司法及行政支持。同时建立面向涉农金融机构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级体系,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潘功胜表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金融系统自身努力,也需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刘洪英    审核:    审定:赵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