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萍:“以水定城”创造宜居城市
12.03.2016 17:08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潘林青)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做到“以水定城”,为广大人民创造宜居城市。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水危机,制约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曹金萍以北京为例解释说,北京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67毫米,按照国际标准测算,年平均降雨500-600毫米地区,约能承载1200万人口,而北京2011年人口就突破了2000万。
“近10年来,北京以每年不足21亿立方米的水资源量,维持着年均36亿立方米的用水需求,每年水资源缺口达15亿立方米。”曹金萍说,不单是北京,中国661个城市中有400多个缺水,100多个严重缺水,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对此,曹金萍认为,做到“以水定城”,首先要在确定城市规模时,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源禀赋条件,做到城市规模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其次,在城市空间布局上,要遵循自然规律,优先规划城市水系;最后,城市的发展方式要充分考虑水要素,把水资源可利用量、水环境容量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
据介绍,“以水定城”中的“水”至少有三方面含义:一是指城市的水资源禀赋条件,即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二是指具备完整的水生态系统;三是宜居宜业的水环境质量。其中的“城”也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市的建设规模;二是城市的空间布局;三是城市的发展方式。
责任编辑: 张晓霖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2.03.201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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