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21.05.2015  17:37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首次集中听取了六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分别就各项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如何改进工作的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高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农委关于《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5年听取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此次主任会议首次集中听取了我市六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它们分别是《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和《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在听取了各项法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后,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就法规实施情况分别作了审议发言,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法规规定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张定宇出席会议。

    市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法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