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预计投入260多亿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煤矿开采也形成了大面积的沉陷区,对环境破坏严重。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年被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之一。10月21日,省政协副主席李雁红及部分政协委员就“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重点提案在省发改委进行督办。据悉,目前,我省已启动第二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今年起至2020年,我省预计将投入260多亿元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惠及22万户65万人。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今年省政协全会以来,王宏、田玲、陈昌辉、邰爱国、杨硕平等委员提案,就进一步加强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及棚户区改造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省政协主席会议将其列为重点提案。
对此,各承办单位就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办复。我省成立了采煤沉陷区治理领导组,领导组由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财政厅、环保厅、煤炭厅等有关单位组成,制定出台了《2014年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2014年7个试点县的8个乡镇,将具体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指导各地开展规划编制和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起草完成《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20年)》(送审稿)。
9月12日,省发改委与省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省编办联合行文,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正式印发有关下放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的文件,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各市、县(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具体为:省发改委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节能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发改委(局);省国土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国土局;省环保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环保局;省住建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规划选址权限下放至各市、县住建(规划)委(局)。
目前,省政府今年确定的8个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中,有5个试点项目(古交市、万柏林区、孝义市、乡宁县、灵石县)已开工建设,3个试点项目(原平市、南郊区、盂县)争取今年年底前开工。
链接:部分提案及答复情况
提案回顾:
政协委员王宏《关于尽快明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中提出的大同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房屋产权不能办理登记的问题,是目前全省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所建设的房屋产权如何界定,国家和省的资金补贴部分是否可以给个人,这些政策性问题国家和省都没有明确规定,确实影响到房屋使用人的权益。
答复情况:
省住建厅责成相关业务处室与大同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同煤集团的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整个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还没有完善,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针对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要求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做好政策研究和房产登记准备工作。目前,大同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沉陷区、棚户区改造产权登记领导小组,一旦具备登记条件,将尽快开展登记工作。
提案回顾:
政协委员田玲在《采煤沉陷区移民聚集区建设应与城中村城周村改造相衔接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以辛兴村为例,提出移民聚集区建设与城中村城周村改造相结合,并把基础配套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等一系列建议。
答复情况:
阳泉市政府具体承办此事,辛兴村采煤沉陷移民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全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阳泉市政府吸取提案中的各项建议,在制定方案、联席会议、政策扶持上,做出了统筹考虑,如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制定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年度推进计划(2014-2020年)》,拟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等。
提案回顾:
政协委员杨硕平在《关于通过生态建设修复采煤沉陷区的建议》中提出,采煤沉陷区治理应遵循生态演替规律,建设生态防护林与经济林体系;治理应分层次建设防护林体系,从整体上控制区域风沙危害与水土流失;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造地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绿化和排土利用原则等建议。
答复情况:
省林业厅和省国土厅对提案进行了答复:充分吸取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大力推广“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等经验,鼓励引导资源型企业投资造林绿化,反哺生态建设。在2013年利用矿区生态治理保证金完成矿区造林任务30万亩的基础上,采取任务调动、机制驱动、示范带动、督察推动、考核促动“五轮驱动”的办法落实今年25万亩矿区绿化任务,使我省矿区的生态环境早日得到全面治理。(记者权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