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批发许可证开始年检

23.12.2015  11:39

  省商务厅12月21日下发通知,根据《 山西 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酒类批发许可证执行年检制度。我省将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酒类企业进行年检。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年检实行网上年检。

  据了解,“山西省酒类流通信息管理平台”的年检模块已经升级完毕,所有参加年检的酒类批发企业均需先在该平台填写相应的数据和其他资料后,提交年检申请,经所在县(市、区)酒类管理部门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准后,留存企业纸质资料(包括年检表格)存档,并为合格企业发放年检标识。

  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县酒类管理部门要对企业报送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尤其是对随附单使用情况、经营数据与所填报的数字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确保本区域内酒类行业数据的真实性。各市酒类管理部门要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抽查,以确保企业报送内容准确可靠。(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