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5.12.2015  18:32

    1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文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决定12月16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主任会议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鄂州市实施〈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意见》(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梁子湖环湖生态修复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分别对上述建议议程内容进行了审议,决定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列席代表和旁听人员;审议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