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我省清理整顿各类投资公司

02.03.2015  05:24

      本报讯(记者魏勇)2月25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工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及各类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其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对投资、投资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非融资性担保等公司的登记注册。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商标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撤销其山西省著名商标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清理整顿规范的重点内容包括,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对从事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的投资企业,在经营范围中应当标明“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明确具体行业或项目;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规定核定经营范围,并注明“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逐户排查相关企业,对企业登记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而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非法发布及广告内容违法的广告。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其广告经营资格。
      同时,加强合同信用监管,依法开展合同指导服务,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使用、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检查。落实《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对相关规定明确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进行锁定。加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其公示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对侵犯或冒充金融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挂牌或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公众投资、储蓄的企业,要重点排查,根据其经营性质、经营情况,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商标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要撤销其山西省著名商标资格,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