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九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30.12.2014  12:10

  近日,市人社局、住建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2月1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煤炭、电力、水利、电力施工企业和非煤矿山、焦化厂、冶炼厂、餐饮服务、商务服务、大型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通知强调,要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