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为深入践行厅党委“民生警务、亲民公安”理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新举措,省厅下发通知,自6月1日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特快专递服务,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明确办理原则。遵循群众自愿的原则,群众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自愿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服务,证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
二、规范工作流程。办证群众在派出所办证窗口正常办理身份证申领手续(含省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在领证方式中选择“寄递”选项,完整准确地填写邮寄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待证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证件受理后,经过签发、抽检,由厅治安总队按邮政专包调度到制证中心制证进行技术制证。证件制好后按规范程序专包移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并办理证件交接手续。之后,通过人口信息系统对证件的制证指纹信息与指纹库里受理时采集的指纹信息逐一核验比对,并将核验结果反馈人口信息系统,完成制证流程。
三、明确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身份证特快专递服务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群众自愿申办的原则,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二是严格规范程序流程。对于申请身份证特快专递服务的办证群众,一定要认真核准申请人相关信息,防止发生工作差错,特别是要坚决防止冒领、骗领证件问题的发生,确保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准确安全。同时,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签发和抽检。对不按时限要求签发、抽检的,省厅将进行全省通报。三是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办理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遵循群众自愿的原则,这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开展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为名,诱导、强迫群众办理特快专递,更不得以此为由乱收费、多收费。四是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身份证特快专递服务,是经过省厅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多次协商、联合开展的。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主动配合邮政速递部门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身份证办证窗口和大厅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图,摆放《办理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指南》,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推出的新举措,及时享受新举措带来的新便利。同时,要加强与当地邮政快递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形成一套畅通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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