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打架起纠纷 法官调解消怨仇
23.03.2016 19:21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讯(靳彦 裴家生)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一家亲”, 后宫乡的李某与王某俩邻居竟因琐事动了拳脚,经过闻喜县人民法院河底法庭的悉心调解,邻里关系得到修复,双方和好。
李某与王某虽说是邻居,但因两家的孩子玩耍打闹而心存芥蒂,多年互不往来。去年9月26日,两人在地头发生争吵、继而有了肢体冲突,双方住院治疗。其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部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于去年12月将王某诉至闻喜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合计3028元。王某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支付其医疗费等合计4549元。
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到公安机关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后,对案情有了详尽的了解。考虑该案系邻里矛盾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虽标的不大,但双方积怨已久,如处理不好,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只有立足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睦。由于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承办法官首先对双方采用“背靠背”调解,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进行劝解,讲到邻里之间的相处,免不了磕磕绊绊,“让一让,三尺巷”,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但如果缺乏谅解礼让,理解和沟通不够,往往会导致矛盾升级。法官引导双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不要赢了官司,失了睦邻。在双方情绪平稳后,对双方的不理智行为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和王某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之前沟通不够,交流少,发生邻里间不应发生的事情,握手言和,均表示不再向对方主张民事赔偿,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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