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印发通知明确邮政快递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22.01.2021  16:51

  

  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晋中市交通运输、教育、科技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市邮政快递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通知》规定: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其他邮政公共服务,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除中央、省级负责部分以外的职责及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市级承担全市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和安全管理政策研究、专项规划制定、监督评价及应急保障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邮政快递公共配送中心、保障快递车辆通行等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县级负责落实辖区内安全监管、安全管理和邮政快递公共配送中心、保障快递车辆通行等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属地责任,并承担具体执行事项;县级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承担辖区内安全发展属地责任,给予经费等相关保障。 

  《通知》指出:邮政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中,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市级负责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快递服务和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邮政领域省与市县履职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所开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与相关法规制定,基础类、公益类地方标准制定,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信息化建设,开展国际合作,与交通运输行业履职能力相关的专项工作等事项。市级单位由市级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县级单位由县级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自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晋中局按照省局党组工作部署,拟定全市邮政行业事权划分改革工作内容,借鉴学习兄弟市局工作方式,主动对接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经过反复修改、磋商,邮政行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体现邮政管理体制坚持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的特点。 

  下一步,晋中局将以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市、县行业利好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开辟晋中邮政快递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