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2月24日,严隽琪副委员长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议,结合审议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联组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参加专题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和询问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出席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和执法检查报告,认为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突出检查重点、摸清真实情况、推动边查边改,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精准、提出建议可行,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大家指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但要清醒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些出席人员认为,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高发,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人数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人数80%以上,必须高度重视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压下来,把死伤人数压下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破解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难题,必须深入研究分析事故产生背后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对症施策,严格责任落实,加大惩处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非法改装车大行其道,非法改装再加上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应从源头上堵住非法改装车辆,暂停或撤销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肃查处非法经营、违法拼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行为。有些出席人员提到,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督促各地党政负责人把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对非法改装、超载、超限现象多发的地区,应严肃问责,不能等到发生重大事故再来追究。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违法运营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有的出席人员提到,应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集中清理违法违规生产、改装车辆,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加强执法信息共享,推进跨省大件运输联网审批和管理,对营运车辆实行全方面动态监管。部分出席人员提到,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虽然操作简单、价格低廉,但安全性能差,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规行为比较普遍,加剧交通混乱,社会反映强烈。应从标准制定、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下大力气整治超标车辆及违规行驶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车辆退出机制,及时清除安全系数低的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科学规划道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道路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科学制定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严格执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做好道路资源配置、道路衔接、信号灯管控等工作,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些出席人员提到,随着机动车数量急速增长,停车难已成为城市通病,乱停车又加剧了交通拥堵。应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合理配置停车资源,逐步缓解停车矛盾。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进一步开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兴建停车场,增加可用停车位数量。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公路村村通工程已基本完成,但普遍存在建设标准较低、配套设施不足、养护资金匮乏等问题。建议多渠道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投入,集中整治陡坡、深沟、急弯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增设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加强后续管理养护,保障农村道路畅通。有些出席人员强调,应加强科学论证,区分不同情况合理设置高速路的车道数量和通行速度,利用好道路资源,切实提高通行效率。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规范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有效提醒车辆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规占道、违法停车、行车打电话、行人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一些出席人员提到,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钓鱼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完善非现场执法的取证、告知、处罚程序,提高执法公信力。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加大科技投入与应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推行网上办案、执法信息共享、交通便民服务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一些出席人员强调,针对执法任务与执法队伍不匹配问题,应适当增加基层执法人员编制,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有效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一些出席人员强调,当前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机动车超速、抢行、占道、插队等交通陋习比比皆是,行人随意过马路、翻越护栏等现象随处可见。建议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力量,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见实效,让人人守法,人人监督违法违规,把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有些出席人员提到,应处理好教育引导与惩处违法行为的关系,在坚决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改变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大对驾校培训的管理力度,增加驾照考试难度,把培养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文明驾驶作为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及时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把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提上日程,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水平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加大对超载超限和违法生产销售车辆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参考酒驾入刑的先例,加重毒驾、药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入“社会服务令”教育制度,将严重交通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明确机动车限号限行的法律依据,加强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等新型交通工具的管理。有的出席人员强调,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同时,各有关方面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完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将各项法律落到实处。
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治理城市拥堵、缓解停车难、整治超载超限、加强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委员王勇和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