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专题调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03.07.2014  12:05

  为进一步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等问题,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6月24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孙惜玲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先后深入陇县、眉县、麟游县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客、货运输公司负责人,驾驶学校代表、出租车司机、社区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规划局、安监局等部门及各县政府有关工作汇报。

  孙惜玲主任在充分肯定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指出,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一要不断把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引向深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二要充分认识快速发展的交通形势同道路交通建设之间的矛盾,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在进一步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基础上,抓紧科学改造道路交叉路口,降低道路交叉路口人、车流密度、减少行车安全隐患。三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执法为民、规范执法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对车辆、驾驶人员、道路通行条件、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实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和保障。(姜华 郑晓军)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