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一直陪我聊天到凌晨三点多,是你的安慰,促使我放弃了自杀的念头……”三四个月前,我市一名年轻女孩先后两次欲寻短见,恰巧都是遇到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民警崔鑫在值班,经崔鑫两次劝导,女孩最终放弃了轻生念头,开始新的生活。12月28日,获救女孩给派出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上门致谢
“我想找崔鑫警官。”12月28日上午,一名20多岁的女孩来到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值班室。
当时,崔鑫正在外办案,值班民警便询问女孩有啥事需要帮忙。听闻崔鑫一时无法赶回来,女孩说了一句“我是来感谢他的”,然后把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和一面“人民公安恩重如山”的锦旗放在值班室,就离开了。
女孩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民警打开感谢信,发现也没有署名。
首次劝导
“尊敬的警察哥哥,我是您从汾河边救下的那个(想)自杀的女孩……感谢您给了我重新选择的机会和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12月29日,崔鑫拿到感谢信后,一边阅读一边根据同事的描述回忆是怎么回事儿。
“应该是我劝过两次的轻生女孩。”崔鑫讲述了事情经过。
2016年8月的一天晚上,正在值班的崔鑫接到119指挥中心转来的警情:一名女孩在漪汾桥下准备跳河。崔鑫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意欲轻生的是一名年轻女孩。当时,女孩坐在漪汾桥往南约100米处的汾河东岸,情形十分危急。
“我活不下去了,不想再继续这么过下去”“你们回吧,不要管我了”看见民警,女孩这样唠叨着。
“有什么想不开的,咱们聊聊”“活着比什么都强”……崔鑫不停地开导,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说,让女孩打消了轻生念头。
由于女孩拒绝民警送自己回家,崔鑫把她送上一辆出租车。
坐警车“兜风”
2016年9月中旬的一天深夜2时许,三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名年轻女孩要跳汾河寻短见。正巧,那天也是崔鑫值班。
崔鑫和辅警马龙立即赶往现场。“是你?”“怎么又是你出警?”……在漪汾桥下,崔鑫惊讶地发现对方竟然是自己一个月前刚劝下的女孩。
“咱们真是有缘啊。”崔鑫的“开场白”让女孩的心情放松了不少。“天气有点凉,不要在这吹风了,我们带你去散散心吧。”开导了十几分钟后,崔鑫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女孩坐上警车,一边带着她在附近巡逻,一边继续开导。凌晨3时许,在“熟人”劝导下,女孩幡然醒悟,说自己想通了,以后再也不会做傻事儿了。
与上次一样,女孩还是不透露个人信息、家庭住址和轻生原因等,并再次拒绝了民警送自己回家。
本报记者刘友旺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12月30日《太原晚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