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冲动惹纠纷 法官调解息事宁
09.11.2015 19:49
本文来源: 法院
阳城法院 王生虎 王杨利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虽然这句话的道理每个人都明白,但是也总有人因为三两句挑衅的话,而勾起心中冲动的“魔鬼”,在头脑发昏之下以致作出了令人后悔的事情。
前段时间,阳城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因为一时冲动而大打出手的案件。2015年6月5日晚上8点,王某和几个朋友相约在包子铺吃饭喝酒,在喝酒聊天的过程中,有人提起了王某欠杨某两万块钱至今未还,杨某妻子曾前去讨要未果,为此杨某曾私下扬言说要收拾王某并把钱要回来,王某一听怒气冲天,当即给杨某打电话并骂骂咧咧了几句,杨某听到王某电话中竟敢这样骂自己,就当即在电话中与王某发生了争执。之后,杨某冲动之下,随即开车到王某吃饭处径直拿铁管在王某头上、身上打了几下,造成额骨骨裂、前额皮肤裂伤、鼻子出血的后果,由于事态严重王某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事过之后,王某以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二庭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之后,认为双方只是因一时冲动拌嘴而引起的纠纷,且杨某诉讼中已承认其过错并有调解意向,承办法官见机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经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和劝说,双方最后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1、王某放弃对杨某故意伤害刑事责任的指控;2、杨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一千元整。这件事情至此告一段落。
经过这件事情,让我们明白一时的冲动不仅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而且在失去理智的冲动之下所作所为,往往只会带来无穷的痛苦、悔恨和巨大的代价。因此,我们在遇到任何事情时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让冲动的“魔鬼”控制了我们的思想,有时只要换一种方式去思考和解决问题,也许最后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责任编辑:侯成丽本文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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