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老赖”走上守信正道
本网讯(郭建军 孙慧)7月2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等犯罪专项活动的阶段性结果,公布了“老赖”挨板子、蹲班房的十大典型案例,详解了打击拒执司法解释“8宗罪”,及通过自诉追究“老赖”的新渠道,旨在营造“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把失信人逼回守信的正道。
山西高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郭斌介绍说,依据最高法院7月22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打击“老赖”最新的法律武器有两个亮点:一是增加自诉,成为公诉、自诉双轨制。在满足两个条件(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曾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后自诉,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予以立案。二是明确了“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等8种构成拒执罪的情形。与《刑法》及其解释“情节严重”的原则规定相比,新列举的“8宗罪”有很强的操作性。
据介绍,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30日,在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等犯罪专项活动中,山西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583案609人,实际已判决18案21人。其余案件正在侦查、公诉审查、审判中。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做生意借款不还、独占丈夫死亡赔偿款、拒不返还不当得利、拖欠工程款、欠款不还玩失踪被铁路公安逮到的,还有擅自建房拒不执行法院行政裁定违法施工、案外人阻碍执行被以共犯论处等。其中,有人被罚款,有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山西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惩治都是手段,教育、引导才是目的,将始终保持对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侯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