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山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09.10.2017  02:03

  国庆前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对国务院第4次大督查发现的2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其中我省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做法获得表扬。

今年6月,国务院开展的第4次大督查,认为山西着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创造和形成了好的经验做法。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从“老三减”到“新三减”再到差异化收费,优惠范围越来越广,总体降成本规模越来越大。

从2015年4月1日到2016年4月1日,我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12%,在此基础上对办理ETC卡实行刷卡缴费的货运车辆再优惠5%。对持有超限证的车辆,超重载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由现行费率的16倍计收降至4倍计收。实施的“新三减”就是在此基础上对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又加大了优惠力度。从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三减两免”措施,一年来累计减免各类费用11.15亿元。从2016年5月20日起实施了“新三减”优惠措施,仅两个月就减免货车通行费2.57亿元。

今年10月1日起,作为全国4个试点之一,我省开始实施高速公路新一轮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期暂定为1年,惠及客货车,主要涉及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最大优惠幅度达到70%,在优惠范围、优惠幅度、政策多样性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