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6.01.2015  12: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罗书臻

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大会并讲话。

邹碧华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他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不幸离世后,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

在当天的大会上,韩正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向邹碧华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和崇高敬意。他说,近年来,上海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邹碧华同志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自觉服从国家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学习他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价值追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习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品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不计毁誉,无私无畏、克难攻关,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谋利办事,管好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学习他乐于奉献、忘我奋斗的崇高精神。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

韩正强调,邹碧华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干部、好法官。

周强强调,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要像他那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像他那样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像他那样始终坚持学习钻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像他那样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会上播放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短片。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宣读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表彰大会。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姜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出席大会。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法干警代表、律师代表、高校老师和学生代表以及邹碧华同志的亲属参加表彰大会。

 

会前,韩正、周强等领导亲切接见了邹碧华同志的亲属,向他们颁发证书并表示诚挚的慰问。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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