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上午,长治市运管处组织开展了“治超新规”培训。各县市区运管所分管治超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治超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处长周会彦、副处长郭文军、杨毅出席培训会,会议特邀省高管局路政大队大队长辛日尚前来讲课。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8月19日以62号部令颁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此期间,交通运输部还与有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与此同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还联合发布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这些“治超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为认真贯彻落实治超新规,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运管工作实际,长治市运管处组织开展了本次治超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周会彦处长回顾了全国、全省和我市治超工作发展的过程,明确了运管系统在新一轮治超工作中担负的货运企业源头监管、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监管、联合执法查处等“三大任务”,要求全市运管系统的执法人员要全面学习“治超新规”,加大宣传力度,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坚持严格执法,认真履职尽责,开创源头治超工作新局面。
省高管局路政大队大队长辛日尚对“一个意见”、“两个方案”和“一个部令”、“一个标准”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运管工作实际,针对货运企业源头治超和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长治市运管处治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