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辐射执法仪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11.09.2014  10:25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其所需环保辐射执法仪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 项目编号 :CZHB-HW101
  •       二、项目名称:环保辐射执法仪器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环境级X、γ辐射测量仪

    2

    2

    高量程Χ.γ剂量率监测仪(进口)

    1

    3

    α β 表面污染测量仪(进口)

    1

    4

    手持式核素甄别仪(进口)

    1

    5

    便携式防护级χγ辐射检测仪

    2

    6

    电磁辐射分析仪(进口)

    1

    7

    多功能辐射监测仪(进口)

    1

    8

      个人剂量报警仪 (进口2个,国产4个)

    6

    9

    激光测距仪

    2

    10

    分体式核射线防护服套装

    2

    11

    防辐射躯干背心

    2

    12

    射线防护围脖

    2

    13

    辐射防护屏蔽毯

    2

    14

    放射性废物收纳器

    1

    15

    放射性远程操作杆

    1

    16

    放射性操作浅钳

    1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 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或生产(有自营进出口权)相关仪器设备类货物,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

      3、具有完善的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4、投标生产厂商要求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26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 标书出售价格

    每套人民币500元;谢绝邮购,标书售后不退。

    七、采购预算:100万元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27上午8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3号底商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西路52号

    地      址: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3号底商

    联 系 人:马伟斌

    项目联系人:孙淑芳

    联系电话:13008079852

    联系电话:18634311478

     

    邮政编码:0460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14 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