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交警大队新购20辆警用电动车投入使用

10.11.2014  19:44

 

为有效改善基层中队警用装备滞后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执勤民警在疏堵保畅中的快速反应能力,11月10日,清徐交警大队在县城新城岗举行了“警用电动车配发仪式”,将新购的20辆警用电动车全部配发至县城中队。

配发仪式上,勤务副大队长宁文勇组织领车协警学习了《清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并就日常使用、安全防护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

此次配发的20辆电动车稳定性强、性能突出,警灯,爆闪、喇叭等设施配备齐全,是大队充分考虑中队工作实际后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资金购买的。电动车的投入使用,将迅速提升中队民警的机动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民警对辖区的巡逻管控和道路交通违法查纠能力,使见警率和管事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县城居民安全出行营造更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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