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以专题辅导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06.11.2017  12:26

 

 

 

      11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省直机关党校中国特色理论研究室主任褚爱红副教授专题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主持会议并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具体要求。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及机关全体干警;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和西峪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褚爱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新成就、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五个方面对党的十九大报告进行了深入解读。全体参会人员仔细听、认真记,深入思考、深刻领会,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增强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杨司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督导,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深入有序推进。要丰富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原动力。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带头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杨司要求,要把握精髓,领会要义,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要组织广大检察干警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全面系统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杨司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要在做实上下功夫。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开创新局面。要联系实际,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思考如何全面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为我省打造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试验区和能源革命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深入思考如何全面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措施、完善与监委会衔接配合机制的具体办法,推动各项检察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要深入思考如何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聚焦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拓展监督领域、增强监督效果,努力探索出一条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路子,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检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