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转型 山西"煤炭革命"大方案征求意见
13日,我省发布《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将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措施集中在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行政审批管理改革,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管制度等方面。 全面重整煤炭产业 我省因煤而兴,因过度依赖煤炭面临转型难题,也因煤炭带来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由此,我省提出了坚持“革命兴煤”,推进煤炭产业走“六型”转变的新路。六个转型即为,推动煤炭行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转型发展。 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意见》提出,在煤炭资源管理上,我省将全面推进煤炭资源一级市场招拍挂。新设煤炭矿业权初次配置煤炭资源(即一级市场)时,依法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以拍卖方式为主。在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管理上,我省将突出强调严控煤炭产能。2020年前,除目前在建矿井投产新增产能,一律不再增加新的产能。除“关小上大、减量置换”外,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煤矿项目(含露天矿),同时停止审批年产500万吨以下的井工改露天开采项目。 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说: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就是上述“六型”转变思路的具体实践。在煤炭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正是全面推进改革的时机,包括全面推进煤炭资源配置、消费、运销、煤炭企业改革、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此时改革,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切断利益输送渠道 2014年12月,我省启动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管理站、营业站、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今后,我省将对现有涉煤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以下人民政府自行设定的类似行政审批、申报的备案事项、登记、认证以及前置审批事项等,都要在2015年6月底前清理取消。 在煤炭监管证照改革上,取消原由山西省煤炭厅发放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保留由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采矿许可证、山西煤监局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以及省煤炭厅发放的矿长安全资格证。 鉴于煤焦领域腐败高发,我省将加强权力运行监管,革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在资源配置、项目审批、矿业权转让、证照办理、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煤炭项目建设生产各环节和全过程,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此外,清理规范相关涉煤机构,对无实质性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一律予以撤销。省直涉煤厅局限期取消所属企事业单位依托权力影响形成的垄断性经营和强制性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