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
10.06.2014 19:30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2. 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3.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4.哪些车辆可以免、减车辆购置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四条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七条 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指标为: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三个车轮的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规定:“一、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5.国产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 逾期缴纳车辆购置税时,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条规定:“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车购税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8. 纳税人完税证明遗失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选择在哪些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作为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规定:“一、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二、遗失声明的登报挂失手续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代为办理。”
9. 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一)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二)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10.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八条规定:“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11.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四条规定:“
……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10.06.201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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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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