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启动

03.08.2015  12:15

  7月30日,全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在我市正式启动。我省4家企业成为首批试点,可集中境内成员企业203家、境外企业15家,可集中的外债额度将近5亿美元,可集中的境外放款额度将近3亿美元。这意味着,我省打通了境内外资金流动通道,试点的4家跨国公司的资金往来将进入一条便捷通道。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门槛为,3年内无重大违规;内控完善,包括完善的外汇资金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上年度跨境外汇收支规模合并超过1亿美元。我省相关政策研究和试点推进工作于去年底启动,本着循序渐进、扎实稳步的原则,分阶段推进改革试点,优先考虑业务需求突出、内控机制健全、风险把控能力强的企业,最终将太钢集团财务公司、太重集团公司、同煤集团财务公司、 山西 建邦集团公司确定为我省首批试点的4家跨国公司,于今年1月正式向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申请。6月初,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对全国新增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跨国公司的资格进行了集中批复,我省上报的4家企业全部获得试点资格。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不同于现行区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管理体制。它将以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良好的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管理方式,分别集中管理境内、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预计我省首批试点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后,有利于自主统筹配置集团企业境内外的外汇资金,形成规范顺畅的外汇资金跨境流动渠道和机制,切实达到为企业节约交易费用和财务成本的目的。

  此次活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金融振兴大会精神,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省跨国公司降低经营成本、自主调配内部资金以及“走出去”将起到明显作用。试点的成功启动对我省这样一个跨境资金总额仅占全国0.4%的中部省份来讲是巨大支持,而且也来之不易。(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