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补助超低排放燃煤锅炉 首批1.4亿元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

11.05.2015  12:04

      本报济南5月10日电 山东省日前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将改造后燃煤机组(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量作为资金测算因素,对已完成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且通过环保部门减排效益审核的电力企业予以奖补。目前,首批奖补资金1.4亿元已拨付到位。

  据介绍,该政策旨在鼓励山东全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善全省大气质量。根据环保部门监测,  首批实现超低排放的6台燃煤机组(锅炉)实际排放指标均优于燃气轮机组,每年可减排烟尘641吨、二氧化硫6630吨、氮氧化物2158吨,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11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