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9.02.2016  10:13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山西3起。

    临汾市古县旧县镇旧县村原党支部委员、报账员闫起强大额列支招待费等问题。闫起强在任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期间,违规大额列支招待费用16.05万元;此外,闫起强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9月11日,经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闫起强开除党籍处分。

    大同市灵丘县石家田乡义泉岭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占印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王占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粮食直补面积的手段,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7322.9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11月5日,经灵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占印开除党籍处分。

    太原市迎泽区东太堡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张义违规签订协议用现房折抵土地补偿款等问题。2015年,张义任东太堡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和“四议两公开”决策规定,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与小店区龙堡村开发商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用龙园小区现房折抵土地补偿款210万元。2015年11月30日,经迎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义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