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和10起腐败问题典型案
9月10日,临汾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案件。
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
1.曲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文智违规操办孙女生日问题
2015年4月,张文智在曲沃县某酒楼操办孙女一岁生日宴,共设宴17桌,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给予张文智党内警告处分。
2.尧都区二中德育处主任常华违规操办儿子十二岁生日问题
2015年3月,常华在贡院街某酒楼分批次操办儿子十二岁生日,违规宴请非亲属人员7桌,并收受非亲属礼金7900元。给予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
3.蒲县邮政局综合营销中心工作人员马泽玲违规操办儿子十二岁生日问题
2015年2月12日,马泽玲在蒲县某饭店操办儿子十二岁生日,共设宴18桌,收受非亲属礼金6600元。给予马泽玲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综合营销中心主任席张香不仅未履行主体责任,而且亲自参加马泽玲儿子十二岁生日宴请,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4.古县城北小学校长武晓燕违规公款购置超市卡问题
2014年10月,武晓燕为迎接上级检查在某超市购买了2000元超市卡,事后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报销。给予武晓燕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5.吉县一中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6月,吉县一中组织高三25名教师借考察之机,赴陕西省兵马俑、华清池、华山等景点公款旅游,共支出费用19000元。给予该校校长冯成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6.霍州市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间,该院在组办《医苑之窗》刊物过程中,为办刊人员违规发放办刊补助35000元。给予该院院长乔亚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7.乡宁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发放下乡补助问题
2014年12月,该中心给9名职工超标准发放下乡补助7319元。给予该中心主任王学武党内警告处分。
8.翼城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冯义才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5月29日下午至6月1日上午,冯义才违规将本单位公车停放在自家门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冯义才党内警告处分。
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
1.洪洞县万安镇高公村原村委副主任李国喜等人虚报冒领危房改造款问题
2012年9月,李国喜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村报账员樊亚平,伪造危房改造相关手续,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26000元。洪洞县纪委给予李国喜、樊亚平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古县旧县镇旧县村原村委主任倪兰根非法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2000年至2013年期间,倪兰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市场租赁费、占地费、宅基地费等多项费用,形成账外账,涉嫌侵占集体资金累计达95225元。倪兰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古县纪委给予倪兰根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曲沃县北董乡许家堡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宋癸宾利用职务便利侵害集体利益,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等问题
2004年至2014年期间,许家堡村委会在“一村一品”项目实施过程中,虚列项目实施内容,套取国家专项资金95000元,宋癸宾负有主要责任。宋癸宾还存在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违规擅自出售宅基地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曲沃县纪委给予宋癸宾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了其他2名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责任,全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4.乡宁县尉庄乡堡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平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2007年至2013年期间,王建平通过虚开发票、虚开收据、直接侵占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总计163741元(其中127335元已报账,还没有领钱)。乡宁县纪委给予王建平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隰县城南乡柴家村原村委主任刘贵元套取移民配套设施款问题
2010至2011年期间,刘贵元借村民小组移民项目实施之机,非法骗取移民设施费50000元,据为己有。刘贵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城南乡党委给予刘贵元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了城南乡柴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建新的主体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霍州市西街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石立忠违规办理城市低保金问题
2009年至2013年,石立忠违反规定,在其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情况下,给妻子领取城市低保金43470元。霍州市纪委给予石立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已责令居委会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全部追缴,并上交财政。
7.蒲县红道乡蒙古村原党支部书记贾俊成骗取退耕还林款问题
2001年,贾俊成将集体土地25.2亩,私自用其本人及其他两位村民的名字办理了退耕还林手续,其中贾俊成名下9.2亩、他人名下16亩。2001年至2012年贾俊成领取退耕还林款11592元,其他村民领取退耕还林款20160元。蒲县纪委给予贾俊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骗取的退耕还林款全部追回,收缴至乡政府财政。
8.蒲县太林乡高阁村党支部书记任交旺挪用耕地补偿款问题
2011年期间,任交旺向村民发放占地补偿款时,擅自将5位村民的27万元补偿款用于支付村委硬化路面的工程款。任交旺还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长期借用他人车辆等违纪问题。蒲县纪委给予任交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任交旺将挪用的经费全部返还本人。
9.浮山县供电公司响水河供电所职工张拥军乱收费问题
2014年,张拥军在农村低压线路、表箱整改工作中,以雇佣工人为名向17户客户私自收取现金11100元,据为己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浮山县供电公司给予张拥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已责令张拥军将私自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追究了响水河供电所所长张大全的管理失职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0.大宁县昕水镇安古村党支部书记王春平不按时发放灾民救济款问题
2015年春节期间,王春平没按时发放42户受灾农民的春节救济款,总计3600元。直至5月份案发,仍没有发放到位,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昕水镇党委给予王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春平于2015年5月20日将救济款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