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我省7起涉黑案全部一审审结
11月23日,记者从省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临汾市法院于11月18日对陈兆平等5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这标志着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我省7起涉黑案全部一审审结。运城侯氏兄弟涉黑案、吕梁陈鸿志涉黑案、太原任爱军涉黑案3起案件已审结生效,其他4起案件已一审宣判。在7起案件338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死缓、7人被判无期徒刑、135人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运城侯氏兄弟涉黑案
大肆盗掘文物“警伞”掩护参与
侯金亮、侯金发、侯金海系同母异父兄弟。侯金发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就伙同他人实施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犯罪活动,1995年被运城市公安局(原运城地区公安处)列为重大涉嫌文物犯罪逃犯。侯金海、侯金亮二人在上世纪80年代就分别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兄弟三人相互勾结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该三人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侯氏三兄弟的组织、指挥下,利用当地个别公安人员的保护,该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88起,其中盗掘古墓葬35起,形成了探、盗、销一条龙的稳定的盗掘古墓葬犯罪集团,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导致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葬损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吕梁陈鸿志涉黑案
暴力掠夺资源欺压残害群众
自2005年以来,陈鸿志等人以其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达70余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16起。为阻止他人举报、上访,陈鸿志授意组织成员对多名上访人员非法拘禁并殴打、折磨。为霸占煤矿,陈鸿志以修路为名围困某煤矿3个月,使该矿股东被迫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为解决存煤转让纠纷,陈鸿志指挥组织成员殴打他人,致1人死亡、3人轻伤、1人轻微伤,事后陈鸿志及部分组织成员没有受到刑事追究,使得该犯罪组织的非法影响在柳林县进一步扩大,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太原任爱军涉黑案
围猎腐蚀官员大肆违法犯罪
任爱军在1994年就因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6年减刑出狱后,纠集多人形成犯罪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于2002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在服刑期间,指使他人通过贿买等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多次为其违法减刑,致使任爱军于2013年6月被释放。出狱后任爱军利用其服刑之前在社会上形成的恶名,以亲友、狱友等为纽带,迅速建立了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任爱军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力,通过强迫交易使他人借给其2673万元,还向他人借用大量房产和10余辆高档汽车,长期不还;以其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参与经营铁矿等项目,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聚众滋事,插手民间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随意殴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压、残害群众,在太原市形成重大影响。
吕梁李增虎涉黑案
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矿产资源
2003年被告人李增虎作为实际控制人注册成立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海威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和企业为依托,形成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集团。该组织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占地7500余亩;非法采石1988万余吨,价值1.5亿余元;非法挖砂达270多万立方米,价值9400多万元;长期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非法获利1.3亿元,聚敛起巨额财富,并用非法所得维持组织运行,豢养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配备车辆、发放奖金福利、提供活动经费等。该组织利用其非法影响力,长期把控基层政权,无视选举规定,直接指定村“两委”成员,安排组织成员入党,非法控制多个村级政权组织,直接服务其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国家自然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严重扰乱了当地税收、金融等社会经济秩序,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精神震慑,众多被害人不敢报案,甚至外出躲避,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吕梁王见刚涉黑案
组建“私人武装”暴力对抗执法
2001年被告人王见刚开始筹建山西古冶集团岚县鑫昇矿业有限公司,安排组建保安队伍,保安分散驻扎、集中调遣;在“集体行动”中表现突出者重用提拔,临阵脱逃者予以免职,为组织利益被羁押者给予经济补助。该组织依托古冶集团内设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支出礼金由集团统一摊派,保安由集团统一训练、统一调度,村矿纠纷由集团统一暴力解决,“为了组织利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造成的后果由组织出面摆平”。2001年8月,原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该公司筹建处依法执行财产保全时,王见刚指使保安队伍,统一着装,戴头盔、持警棍殴打执法人员,损坏执法车辆,阻止执法人员执行财产保全,致4名执法人员轻微伤,而王见刚及多名被告人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组织以“黑保安”为主体,共实施暴力违法犯罪23起。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称霸一方,在交城县水峪贯镇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太原张继龙涉黑案
破坏基层选举暴力强揽工程
2008年被告人张继龙用拉票等非法手段担任太原市小店区下庄村村委会主任,后违规任命村治保主任,并将村委会公章交于其姐夫保管,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村集体之上,为攫取经济利益、控制下庄村内各项事务打下基础。2011年下庄村开始拆迁改造,在此期间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张继龙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张继龙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便利,与组织成员违法占用下庄村土地用于营利活动,还通过组织势力为部分组织成员强揽工程非法获利。在下庄村拆迁改造和坤泽十里城小区建设期间,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围堵、滋扰他人工地,强迫他人将土方、打桩、门窗等工程承包给这些公司,共计收入达2亿余元。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26起违法犯罪事实,造成2人轻伤、6人轻微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对当地建筑行业土方等工程形成非法控制,严重影响和破坏区域内市场经济环境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治陈兆平涉黑案
暴力强拆民居大肆诬告陷害
2012年,在长治市高新区史家庄村一期改造项目中,被告人陈兆平勾结长治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和史家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等人低价取得史家庄村一期改造地块。以2012年底强行拆除某加油站为标志,陈兆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该组织以兆盛房地产公司和兆盛建筑公司为依托,串通史家庄村委会和相关公职人员,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以强拆房屋、震慑村民、排除异己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兆平为加快拆迁工程进度,通过他人对史家庄村民做拆迁协调工作,并以兆盛公司名义给予部分拆迁户补偿款。被告人陈兆平等人却捏造被敲诈勒索的事实,多次向长治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通过诬告陷害使部分拆迁户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