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治路 圆中国梦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少勇
春秋时期的《管子》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治,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士的共同认识,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新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是对法治精神的新发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法治精神与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融为一体,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框架是:以党依法执政为前提,以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关键,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习总书记的这一设计,科学地将法治精神与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融为了一体,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了有别于西方模式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体系。
二是提升了司法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基本的、核心的价值理念,使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具有了鲜明的人民性和政治性,从而为中国法治发展指明了方向。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论述,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和政治性。因此,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从而提升并完善了更为理性的国家治理观,实现了法治推进的具体途径、方法和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顶层设计可以克服具体摸索中见木不见林的局限,发挥牵引机和路线图的作用。从十八大以来的改革来看,中央推进法治建设的途径、方法和目标是具体的、清晰的、系统的和前瞻性的,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民主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制度自信”不断提升,便于在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共识,凝聚整个中华民族之力,共同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努力奋进。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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