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资金5.12亿元推动农村危房 改造及抗震改建工作

07.07.2014  13:07

近日,省财政下达资金5.12亿元,其中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25亿元,用于全省4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补助资金1.87亿元,用于10个县1万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作,连同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今年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户3万元。

省财政同时要求各有关市县按照改建工程进度支付补助资金,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及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