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部门积极安排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2.06.2014  17:03

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出台了“七补一免一优惠”政策,其中涉及财政的七项补助政策为:

(一)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两项政策自2008年以来已实施,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每年从就业资金和贴息资金中安排。

(二)新出台五项补助政策为: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园区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按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业补助。

3、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户每年2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4、对“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中的5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8万元。

5、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实训补贴。

以上五项补助政策当年全省财政新增补助资金6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