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03.02.2015 13:42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市、县农机局: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了农业用地管理。一是扩大了政策支持范围。将农业设施用地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三大类,并实施精细化用地保障政策,包括粮食烘干、农机库棚等在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二是改进了用地管理方式。将原来的用地审核制改为用地协议备案制,通过规范用地协议行为、公告用地条件、强化乡镇政府监管等,提高管理效能。三是提出了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服务主体在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以提高农业设施用地的使用效率。
各级农机部门要抓紧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把握政策精髓,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机服务组织搞好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做好设计、建设等指导服务工作,为促进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2月2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3.02.2015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