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环资委联合省环保厅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培训班

29.10.2014  10:32

  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10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环资委联合省环保厅在南昌举办新环保法学习培训班。省人大环资委部分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监督处工作人员,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环资委(相关委)负责人及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还组织参观了南昌市瑶湖郊野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情况。(供稿、摄影:熊晓娟)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