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征费站开展201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检查
06.04.2016 18: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征费站
开展201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检查
按照《关于对201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进行检查的通知》(同国土资发[2016]65号)文件要求,市国土局征费站组织专人对征费站及全市11家县(分)局2015年度补偿费专用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发现了部分县(分)局在专用票据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了11家县(分)局2015年度补偿费征收、入库情况。
随着近年来我市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逐年规范、县(分)局补偿费征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几年来我站对各县(分)局补偿费专用票据工作的梳理与指导,2015年度大部分县(分)局对补偿费专用票据的适用范围、申请购领、使用保管、填写规范等几方面内容的理解与实施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总体上符合《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山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有效地保证了全市补偿费征收工作继续在合理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前进,推进了法治国土的建设。
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截留补偿费、跨年度使用“专用缴款书”、 缴库时未使用补偿费专用票据等现象,市国土局征费站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就截留补偿费问题书面上报相关情况说明,确保补偿费全部入库;二是要加强票据管理使用人员工作的责任心,杜绝跨年度使用“专用缴款书”问题的发生;三是要求县局与县财政局加强工作联系,避免缴库时未使用补偿费专用票据等现象。
征费站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6.04.201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