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帮忙办理分期贷款,就能赚1000元的好处费 “卖”了身份信息掉入诈骗陷阱

01.07.2016  15:32

帮忙办理分期贷款,就能赚1000元的好处费

”了身份信息掉入诈骗陷阱

 

只需出借身份信息,帮忙办理购买手机分期贷款,就能赚取1000元的好处费,关键是贷款不用自己还……这样的好事,您会心动吗?其实,这只是一个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诈骗的骗局。自今年3月以来,3名骗子用这种手段骗了30余人。昨日,小店警方通报了破获的系列电信诈骗案始末,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泄漏个人信息。

轻松赚得千元

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市民小冯拿起手机玩微信时接到一条信息,有人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功能找到他,请求添加微信好友。没有多想,小冯就同意了对方的请求,并开始聊天。

你好。我是小金。”“有个轻松挣钱的机会,你想了解一下吗?”聊了没几句,那名自称小金的人就告诉小冯一个“好消息”。“怎么赚?能赚多少?”小冯问了一句。感觉小冯有兴趣,小金立即详细介绍了一下,说只要小冯出借身份信息,办理分期贷款买手机,就能轻松赚得1000元的“佣金”。至于还贷,小金明确表示,他会每月按时偿还,跟小冯一点关系都没有。小冯觉得很划算,立即跟对方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

见面后,小金带着小冯来到一家手机商城,并告诉他:“一会儿就说是你自己贷款买手机……”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留下手机号后,小冯签了分期付款合同,而小金则交了1000余元首付款,买走了一部苹果6s Plus 手机。走出商城,小金信守承诺,将1000元现金交给了小冯。

贷款公司催债

你的还款日期已经过了,请尽快归还第一期贷款……”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小冯突然接到一个催款电话,对方称自己是贷款公司的员工,小冯此前办理的分期购机该还款了。“钱没还?”小冯心头一紧,赶紧询问具体情况,得知首期还款已经逾期好几天了。

其实不是我贷的款。”小冯立即向对方解释,说是别人用他的身份信息办理的,实际上买手机的是另有其人。“白纸黑字写的是你的名字……”虽然小冯费尽口舌讲述了整个贷款的事情,但对方却表示所有身份信息都是小冯的,并且当时也是小冯亲自签的合同,所以贷款理应由小冯偿还。此后一段时间,贷款公司不断催小冯尽快还钱,这让小冯心烦意乱。

可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小冯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随即向公安小店分局平阳路责任区刑警队报案。

客户”变成同伙

其实,今年3月以来,小店警方接到多起类似的诈骗案。6月3日,平阳路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缜密侦查掌握了嫌疑人“小金”的行踪,随即赶往在兴华街将其抓获。20岁的“小金”是我省长治市人陈某,他交代还有两名同伙,但自己只是给人打工挣提成的。随后,民警又分别在小店区和万柏区,将陈某的同伙张某和王某抓获。

经查,21岁的张某是我省晋中市人,33岁的王某是我省忻州市人,其中王某是这个电信诈骗团伙的主犯。今年3月以来,王某伙同张某、陈某,通过微信、 QQ 搜索附近人的方式寻找作案目标,以1000元好处费为饵,借用受害人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分期贷款,然后拿走手机变卖并分赃,而受害人既得不到手机和贷款,却要承担债务。通过这种手段,王某等人先后骗了30余人,涉案金额约30万元。陈某、张某还交代,他们原来也是王某的“客户”,后来在王某的游说下成为了他的“业务员”,每单“生意”挣二三百元提成

目前,警方已对案20起,王某等3人已被刑拘。

别卖个人信息

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贷款,存在很大的风险。”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应警惕这种贷款方式。

首先,市民要保护好个人信息,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家庭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尽量不要泄露给他人。其次,要增强法律意识,知道如果他人借用身份信息办理贷款,自己自愿签下的贷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名义上的借款人就需承担法律上的还款责任。再次,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明白“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让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

本报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牛朝飞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06月28日《太原晚报》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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