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太钢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9月16日,太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结合太钢实际,推动各项改革,激发全员活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重大部署,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晓波主持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系统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对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对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当前要把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指导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各部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指导意见》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会议强调,面对当前异常严峻的形势和生产经营的繁重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汇聚改革强大正能量。要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认清形势,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引领新常态,把改革作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重要抓手,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会议指出,深化公司各项改革,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创新途径和方式,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集聚更多人才;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构筑有效机制,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学习(扩大)会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心组成员还进行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的重要论述。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直面矛盾问题的责任担当,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强化直面问题的责任担当,坚持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推动公司不断成长。(宋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