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探索贫困县脱贫激励机制 摘了贫困帽 扶持不减少

07.08.2015  21:56

              贵州全省88个县区中有50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长期以来,部分地区戴着贫困县的帽子,依赖心理严重,越扶贫越想保贫。为破解“等靠要”的思想惰性,2011年起贵州探索实施贫困县“减贫摘帽”机制,以“摘帽不摘政策”和目标奖励为手段,正向激励贫困县“减贫摘帽”。目前,全省已有25个县、525个乡(镇)实现了“减贫摘帽”。
    
  说起贵州,不少人以“穷乡僻壤”一言以蔽之。诚然,贵州全省88个县区,其中50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且贫困人口绝对数、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贫困发生率均居全国第一。造成此种状况,“不靠海、不临江、不沿边”的区位、“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等自然条件不佳是一大因素,但观念闭塞落后、思想惰性强等主观原因也不能忽视。

   戴着“贫困帽”,想着“等靠要”

  “戴着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帽子,不论是在中央还是省级层面,所得到的资金倾斜和项目安排要远多于普通县,2014年全县争取到扶贫资金7700万元。这还不是最多的,2013年因被省里确定为扶贫攻坚示范县,享受到的资金超过1个亿。”铜仁市印江县扶贫办副主任冯鸣说。

  重点县的帽子只要不摘,就可以不断地享受诸多实惠。“贵州2011年以前存在贫困县贪恋‘贫困帽’问题。”贵州省省长陈敏尔说。部分地方对扶贫开发认识发生了偏差,认为戴上“贫困帽”就冬暖夏凉,依赖性严重,不思进取,越扶贫越想保贫。

  2010年,贵州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扩大到11075元,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扩大到2814元,与西部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扩大到900元以上。

  为打破“等靠要”、贪恋“贫困帽”等惰性思想,2011年,贵州制定全省“减贫摘帽”总体规划,实行贫困县退出倒逼机制,力争在2018年完成50个重点县和省定贫困乡镇全部“摘帽”。

  规划一出,全省哗然。当年只有三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县份申报“减贫摘帽”,贵州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赵孝捷说:“究其原因,就是害怕吃亏,担心帽子一摘,钱没了。”

   变“不愿摘帽”为“踊跃摘帽”

  出印江县城,汽车沿着山路往东北方向攀爬,左手边连片的黑色大棚闯入视线,右手坡上遍植茶丛,这便到了板溪镇凯塘村。“在2011年之前,凯塘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600多元。”板溪镇党委书记熊飞说。

  转机就在2011年,印江抓住时机,以产业化扶贫为抓手,通过整合项目资金,鼓励包括凯塘在内的贫困村、镇发展茶叶、食用菌、绿壳鸡蛋等特色山地农业产业。凯塘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如今已达6680多元;而印江全县,这个数字也已在去年底超过6000元,并于2013年完成“减贫摘帽”。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提供的数字,目前全省已有25个县、525个乡(镇)实现了“减贫摘帽”。为何短短几年时间,包括印江在内的这些贫困县竞相摘去头顶的帽子?

  原来,贵州省对成功“减贫摘帽”的贫困县,承诺“摘帽不摘政策”,并额外给予奖励、扶持。赵孝捷说,“摘帽不摘政策”是指原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并且安排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原则上以其前3年常规总量的平均数为基数,按10%的增幅逐年递增。

  额外奖励包括“摘帽奖励”和“减贫奖励”:对实现“摘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其“摘帽”当年起至2018年,每年给予100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奖励。属于省定经济强县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摘帽”当年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同上年比,年度减贫人口比例分别达50%、40%和30%的,当年度一次性对应奖励项目资金5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

  在去年底刚刚摘帽的毕节市织金县珠藏镇镇长徐江说:“正是因为摘帽不摘政策,贫困县从不愿‘摘帽’到踊跃‘摘帽’。去年织金主动‘摘帽’后,继续享受原有扶贫政策,每年还可以拿到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

   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沿着一条水泥斜坡进入珠藏镇骂丫村平寨组,户户两三层小楼,青瓦白墙,典型黔西北民居风格。路旁、院前植满柳、杉,凉亭间隔而立,分不清这是个寨子还是公园。

  据村民李龙举老人介绍,村里从2010年左右开始流转土地改种桃子、红豆杉等经果林,“这个是长远打算,不用再像以前种庄稼那样看天吃饭。”加上在附近工矿企业的打工收入,村民人均纯收入一年将近8000元。

  政策对路激发了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干劲。赵孝捷说:“贵州省委列出‘摘帽’时间表后,各地纷纷列出了自己的‘减贫摘帽’时间表,扶贫局面为之一新。以去年为例,原定8个县95个乡‘减贫摘帽’,实际达到11个县159个乡。”

  贵州省扶贫办主任叶韬表示,每年年初,贵州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州党委、政府签订年度“减贫摘帽”目标考评责任书,并有完备的监督制度。各地将“减贫摘帽”任务分解,按月通报。统计、扶贫部门将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台账延伸到贫困乡。

  针对贫困县和贫困乡镇,贵州省量身定做了细化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2010年全省贫困发生率33.4%为基数,以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要求每年贫困发生率必须下降3.3个百分点,同时按6∶4的权重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两项指标。贫困乡“减贫摘帽”标准则是:在确保贫困发生率每年下降3.3个百分点以上的基础上,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一项指标。

  去年底,贵州省委督查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了586户贫困户,入户实地调查,核实考评数据。调查发现,2013年度申请“减贫摘帽”的6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72个贫困乡镇,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省定“摘帽”考核标准;2011年至2012年实现“减贫摘帽”的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94个贫困乡镇均复查合格。

  不过,贵州的“减贫摘帽”工作并非真正摘去“贫困县”的帽子,只是鼓励各地达到省定标准考核,不与国家层面挂钩。根据文件规定,重点县、贫困乡“减贫摘帽”后,仍然适用国家和省给予重点县、贫困乡的所有扶持政策。不过,冯鸣认为,“贫困县退出机制的建立,最大的作用在于正向激励大家谋发展,以前是上面要求我们干,现在是我们主动要干。”

责任编辑:刘振华    审核:曹利勇    审定:曹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