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委认为应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03.12.2015 11:07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财经委员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徐晓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劳动法原则性规定过多导致不便于实际操作,缺乏法律强制规定导致集体协商制度难以实施,劳动纠纷处理复杂导致劳动争议解决时间长,劳动安全预防机制缺乏导致劳动安全保护粗放,建议修改劳动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我国相继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劳动法的配套和补充,构建了劳动法律规范体系,适应了现实需要,也填补了劳动法内容的不足。
责任编辑: 王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3.12.2015 11:07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