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驻忻州市财监处“三个强化”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25.12.2014 13:1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一、强化督查督办,防止处理决定不落实。加强对处理决定的督查督办,一是在下发处理决定时,强调被查单位必须按时限进行整改,并及时向财监处报送整改报告和相关凭据;二是要求被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三是对于违规单位报送的整改报告,严格审查,确认整改是否到位,对于仍未按时整改的单位,通知或约谈,督促整改。
二、强化跟踪回访,防止整改弄虚作假。加大对预算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访查力度,一是研究制订跟踪回访计划,对近两年开展的检查进行梳理归类,尤其是将违规问题较多性质严重的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及时跟踪回访;二是制订预算监管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督办表,按检查发现的问题划分,对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要调整账务,对于资产处置手续不全的,要补办审批手续,对于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其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必须限期补缴,对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的,必须及时改正并调整账表。
三是强化实时监控,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的实时监控,一是开展检查“向前看”,对于已经发现的违规问题,时时关注、提醒被查单位以后年度坚决不得再犯,并且进行不定期抽查;二是对于检查发现屡查屡犯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防范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参与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会议,对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实务进行指导,帮助单位规范财政财务工作,促进单位主动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5.12.2014 13:12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