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07亿元

29.09.2015  18:16

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油料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省粮食、油料产业发展,保证国家粮油安全,省财政下达201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07亿元,对全省30个产粮大县、17个产油大县进行奖补。

省财政要求各县健全完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省财政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