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国局长专题调研太原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21.06.2016  03:41

  6月17日,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光国带领药品总检验师张少杰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赴太原市和杏花岭区,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太原市副市长王爱琴、杏花岭区区长张磊等陪同调研。
  国务院食安委于2014年11月在福建召开了“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正式启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2015年1月,省政府在介休市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启动我省创建工作,太原、晋中、长治、晋城、运城5个市和杏花岭区等13个县(区)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参与省级创建,创建周期为两年。
  赵光国局长一行听取了太原市政府和杏花岭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进展情况的汇报,观摩了杏花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信息化系统演示,察看了三桥监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万达广场餐饮示范店建设情况。
  赵光国局长强调指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务院食安委总体部署、省政府决定开展的一项食品安全系统工程,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太原市作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今年又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创建工作的影响大、难度大、压力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创建工作要把握几个重点:一是抓影响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理念要深入人心,要渗透到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领域,能让群众随时看到创建的画面、听到创建的声音,能让群众感受到食品安全工作抓得紧、创建的氛围浓。二是抓重点和特色,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重点,积极探索实践,做好总结推广,让人“听出不同、看出不同”,感受到“不一样”。三是抓整体工作,要通过创建让食品各环节都要有明显改观,充分体现一个市或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性和区域性,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是抓管控能力,加快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抓认可度,创建工作的最终评价,要坚持群众说了算,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知晓、群众评价、群众认可的民心工程。(文/王飞 图/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