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期满将提出立法建议

03.11.2015  10:44

    法制日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朱宁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指出,虽然一年来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庭审程式化、有的地方认识不一致、有些环节协调不顺畅等问题。下一步,将从多方面加以改进。

    首先,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试点健康开展。针对案件特点探索不同的量刑激励和庭审模式,拓展审查起诉和庭审对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调查评估及法庭教育功能,促进庭审实质化。完善量刑规范化制度,细化速裁案件的量刑标准和缓刑适用条件,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准确性和人民法院刑罚裁量科学性,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

    其次,强化沟通协调,确保试点顺畅运转。研究制定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标准,进一步减少审前羁押。共同探索与速裁程序相适应的取证规程和证据标准,为侦查阶段快侦快结创造条件。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做好调查评估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此外,还将加强研究总结,为立法完善提供实践素材。做好对试点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为改革诉讼程序提供扎实的实证依据。结合试点情况,对中期评估论证会上专家提出的扩大范围、书面审理、一审终审等建议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速裁程序的制度设计,试点期满后及时提出完善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建议。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