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诊断试剂及实验室器材、易耗品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就“动物疫病诊断试剂及实验室器材、易耗品采购”流标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动物疫病诊断试剂及实验室器材、易耗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SNGZ2014-024_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四包:
第1-4包为原“动物疫病诊断试剂及实验室器材、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NGZ2014-024)的第一包、第四包、第七包、第十包;(流标及废标)
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第一包 | 优先防治动物疫病检测试剂 | 盒 | 99 | SNGZ2014-024流标的第一包 |
第二包 | 常见动物疫病诊断试剂 | 盒 | 27 | SNGZ2014-024流标的第四包 |
第三包 | 主要动物疫病诊断试剂 | 盒 | 322 | SNGZ2014-024流标的第七包 |
第四包 | 动物疫病抗体监测试剂 | 瓶、盒 | 1440 | SNGZ2014-024流标的第十包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邮寄方式购买者不接受传真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西四楼采购科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省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太原市农行水西关支行
帐号:10410104001757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6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一楼会议室(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 )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茜 秦建明
联系电话(传真):0351-4041998 邮编:030001
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供货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山西省畜牧兽医局 | |
201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