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非诉讼的完美结合
作者:古红军 史红果 杨军乐
矛盾就像一个结,化解矛盾就是要解开这个结。打开结的方式多种多样,近年来,永济市法院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强化法院调解功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把手”带头调解成示范
调解不仅是工作技能和水平的表现,更是一种服务意识,一种审判理念,一种法官精神。永济市法院院领导不但在各种场合强调调解工作,而且身体力行,亲自参与一些矛盾纠纷大、比较敏感案件的调解,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起了全院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该院还建立了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纳入了审判管理体系进行考核,作为法官评优评先及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鼓励干警加大调解力度,争先创优。蒲州法庭庭长王霞,心系百姓,情注调解,所办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被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受到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其总结的“八字”调解法,在全院进行了学习推广,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调解意识。
拓宽调解领域全程全员调解
该院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捕捉一切机会,只要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调解可能的都尽心尽力进行调解,切实做到诉前调和诉中调相结合,庭前调和庭后调相结合,庭上调和庭下调相结合,建立了上下联动的调解工作机制,全院上下形成了“相互配合、人人有责”的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全程全员调解”。
在调解中,该院总结出了“三调解”“三必调”工作方法,即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集团诉讼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同时还注重研究诉讼调解工作规律,总结诉讼调解工作经验,探索出了“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四心促调法”和“找准矛盾点、发现平衡点、寻找突破点、捕捉切入点”的“四点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另外,在调解一些赡养、继承、相邻关系、婚姻纠纷案件中,注重情、道、法有机统一和民情民俗的运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上下联动搭建调解信息平台
该院通过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调解网络,建立信息点,基层调解人员兼任信息员,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搭建起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沟通平台。基层调解组织可以将其掌握的一些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双方当事人背景等信息提供给法院,法院也可以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2012年至今年5月,该院民事案件结案5134件,调撤3667件,调撤率71%;刑附民案件结案266件,调解246件,调解率92%;执行案件结案1417件,执行和解884件,和解率62%;行政案件结案156件,协调101件,协调率65%。案件审判工作呈现出结案率高、执行率高、调解率高和上诉率低、改判率低、发回率低、申诉信访率低的“三高四低”的良好工作态势,确保了“小事不出庭、大事不出院、矛盾不上交”目标的实现,为永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