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万元标的纠纷,诉前快速解决!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天推出系列报道第24期。
晋中市太谷区法院
国宝,我们一起守护
位于山西太谷区阳邑乡新村的妙觉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文物价值非同一般。该寺庙坐落于村中心,前有村委大院,周围有多家农户,因早些年未受到足够重视,寺庙多处遭破坏损毁。省文物局在开发新村妙觉寺过程中,因寺庙与村民住宅之间的通道使用问题和村民产生纠纷。
为避免引发法律诉讼,近日,太谷法院阳邑人民法庭庭长赵子平带领干警来到阳邑乡新村,向该村党支部书记详细了解新村妙觉寺的历史渊源、环境布置、修复措施、安全状况以及纠纷源头,从法律角度及文化层面出发,与村委会共同研讨对策,提出意见建议,送去法律服务。
高平法院
我长大了也要戴法徽!5月14日下午,高平法院米山人民法庭审判团队走进高平市第五中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在学生中间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
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身临其境的方式,学生们更加直观地体验了庭审全流程,深刻感受到法庭的神圣与崇高。本次活动培养学生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启发他们对法律世界的追问和探寻。一位学生对法官说:“我长大了也要像您一样戴法徽!”
太原市小店区法院
六起案件同时调解成功
5月12日,小店法院狄村法庭成功调解了六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至2020年期间,原告张某、赵某等6人先后与被告太原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原告出资30000元,委托被告对该资金进行经营,用于开通及运作某购物平台店铺,从而获取收益。合同签订后,6原告入职被告的关联公司,并参与运作和管理被告公司开通的某购物平台上的店铺。2020年5月,被告公司事实上停止运营,原告被迫从该关联公司离职。合同中约定原告离职1个月内,被告将原告的投入资金退还给原告,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狄村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在阅卷时发现该六起案件系多名原告起诉同一被告的系列案件,在对六起案件的起诉事由进行比对分析后,赵法官与原、被告分别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每个当事人的具体诉求,掌握六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摸清案件争议的关键所在。在征得原被告一致同意后,承办法官提出让双方到庭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细心、耐心地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当天中午1点钟,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
忻府区法院
矛盾不出村,巡回审判效果佳
近日,忻府区法院播明法庭放弃周末休息,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巡回审判。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2019年4月,时任村委主任的原告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给负责村里水利事务的副主任王某10000元,作为2019年灌溉启动资金,该款全部用于购买灌溉用水。2019年7月,被告王某给原告张某补写了借条。原告张某辞去村委主任后,向被告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称借条无效,让原告张某向村委主张权利。
因案件涉及农业生产,双方当事人又属同村村民,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播明法庭庭长蔚芙蓉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前往该村进行案件调解。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圆满化解。巡回办案结束后,法官又向群众开展了有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垣曲法院
100多万元标的纠纷,诉前快速解决!
2021年4月18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碰撞到马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汽车的尾部,造成王某及乘坐在轿车上的妻儿4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4月2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四支队八大队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马某某负次要责任。在接到死者亲属的起诉状后,该院快速启动诉前调解。
垣曲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联系货车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及所挂靠的运输公司、司机,组织其与死者家属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两天的努力,终于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1,026,300元(不包括车主垫付的6.8万元)。根据各位当事人共同提出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垣曲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了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