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份判决成为经典
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刘雅静
用“公心”维护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今年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表彰会上,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法官张永彪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2月5日,记者走进尧都区法院,从同事的赞叹中,从群众的感激里,亲身感受了这名普通法官公正司法、赤胆忠心的为民情怀和爱岗敬业、无私清廉的高尚情操。
同事:他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2005年11月,毕业于空军第十六飞行学院的张永彪从部队转业至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脱下戎装的张永彪时刻用军人的作风要求自己。为了尽快通过司法考试,他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于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同年12月被任命为审判员。为尽快适应岗位需要,保证办案质量,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很快就成了院里的业务尖子。2011年7月他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短短4个月时间就审结民事案件58件,调解撤诉40件。2012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1件,调解撤诉123件;2013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6件,调解撤诉131件;2014年共审结案件240起,调解撤诉110件,结案数、调撤数,都居全院第一、全市法院第一,调撤结案率达60%以上。
面对案件数量多、案情复杂、时间紧的情况,张永彪牢记使命,任劳任怨,克服个人和家庭的种种困难,把照顾老人和孩子的重担托付给妻子,自己放弃休假,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中,保证了案件的审判数量和审判质量,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北城法庭庭长张惠芳告诉记者:“张永彪责任心特别强,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因为私事请过假。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晚上八九点还给我打电话商讨案件,还在写判决。他的判决阐述详细,论理精确,可以说每份判决都是经典。”
30岁的徐翔同张永彪是同一年来尧都区法院工作的,对于他来说,张永彪更像是“老大哥”,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着他,“尤其是在工作上特别认真严谨,严把案件质量关,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当事人:他的真诚公正令人信服
张永彪用自己的真诚与公正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赢得了一个个当事人的称赞。当事人魏某由衷赞叹道:“从张法官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法官的敬业精神,看到了一个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
去年5月的一天,当事人郭某和张某在经历了近两年纷繁复杂的诉讼后,在张永彪的调解下,终于化解了各自心中的积怨。
原来,多年前,郭某承包了村里的数亩土地,之后由于放弃管理,村里在郭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承包给了张某。郭某得知后,一纸诉状起诉到尧都区法院,要求要回自己的土地。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发还重审。就在案件发还重审期间,村里搞开发,开发商将这块土地的补偿金付给了张某。于是,郭某再次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要回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这起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交到了张永彪的手上。调查中,张永彪发现,这起案件必须以上个案件的结果为前提。而在这个过程中,前一个案件诉争的土地已经被征收,案件无法继续审理和判决,而另外一个案件没有结果,这起中止审理的案件就无法进行。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让善于啃“硬骨头”的张永彪绞尽脑汁。双方当事人本是同村村民,怎样才能真正化解郭某和张某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张永彪决定先做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的工作。然而,经过反复调解,张某口头上虽答应调解却不到庭,更别说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从去年春节前一直进行到去年5月,张某终于答应到庭,但张某爱人一张口的“我们坚决不同意调解”让现场的气氛又紧张起来。
“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这样打过来打过去,搞得身心疲惫。”张永彪几句话让现场的气氛缓和了许多。不管被告如何发火和说一些难听的话,张永彪始终面带笑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抓住对方的心理,站在他的角度,给其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开导和劝说,张某夫妇终于表示:“张法官,我同意调解,今天是您的一番话和真诚的态度打动了我、说到了我的心里,看在您的面子,我们也要把案子调解了。”最终,这个中止的民事案子顺利调解结案,另外一个案子也以撤诉结案,两家人终于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法院。
今年1月下旬,一起年近花甲的老人离婚案件在张永彪的调解下冰释前嫌。原来,乔李镇一年近七旬的李老汉因为儿子的赡养问题,将老伴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张永彪在同李老汉的交谈中,了解到老人因为老伴与儿子一起控制了自己的生活费和零花钱,心生不满于是起诉离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永彪立即将老人的儿子叫到隔壁房间。老人的儿子满脸委屈,述说着父亲胡乱花钱等毛病。张永彪耐心劝解,晓以利弊,终于说服老人的儿子以后及时将生活费给付老人,儿子当庭向父亲赔礼道歉。老人放弃了离婚的念头,一家人互相搀扶着离开法庭。
群众说:他甘于清贫乐于奉献
在张永彪办公室的墙上,一面“公正严明的执法,百姓无私的靠山”的锦旗生动地诠释着他“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
“法官是个特殊的岗位”,张永彪时刻提醒自己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信念,秉公办案,廉洁做人,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由于突出的工作业绩,2013年张永彪被推荐为“山西省优秀法官”,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临汾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近两年来他多次获得“临汾市杰出政法干警”、“临汾市优秀青年卫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涉诉信访优秀法官”和“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尧都区“青年岗位能手”、政法系统“十佳”模范个人、优秀干警、“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尧都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优秀观摩庭和法律文书评比模范个人。今年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表彰会上,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张永彪以对公平的坚定信念、对正义的不懈追求,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党、对人民、对司法事业的高度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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